买来二手车出故障想维权咋这么难
淄博一消费者找监管部门十多趟仍无解
2020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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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事二手车被4S店鉴定为“有过两次大事故”的车辆。 (受访者 供图)
     9月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淄博市桓台县巩女士买到二手事故车而产生纠纷一事: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在此期间,巩女士先后十多次到桓台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投诉反映,但是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超

市民
先后跑了十多趟
问题至今没解决

  4月6日,巩女士从天齐汽车博览园内一家二手车车商处购买一辆二手车,5月29日发现车辆漏油,经4S店检查后发现这辆车发生过两次大事故,变速箱、发动机、安全气囊等部位都进行过维修。
  此时,巩女士才知道这是一辆事故车,觉得自己被骗,于是找到车商处理,车商并不承认是事故车,她于当天向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此后,她多次到桓台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反映问题。“前前后后有十多次了,他们要么说没有权限,要么就是调解,问题到现在也没解决。”
  据悉,巩女士要求主管部门对该车商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车商“退一赔三”,但是桓台县商务局表示无权处罚,而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则表示,需要商务部门移交调查结果后才能处罚。
商务部门
没有执法权
只能组织调解

  9月1日,桓台县商务局一庞姓科长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们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调解,先后组织了四五次,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过大,至今未达成一致。
  庞科长表示,巩女士要求商务部门对二手车商进行处罚,但是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没有相应处罚条款,并且机构改革后,商务局执法权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没有执法权。
  庞科长告诉记者,一开始接到该投诉是反映车辆变速箱漏油,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他们将该案件转到桓台县市场监管局,但市场监管局未受理。
  记者通过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桓台县商务局机构职能发现,该局国内贸易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和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
  9月2日,淄博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工作人员表示,商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处理该事件,目前只能调解。对于消费欺诈的认定以及处罚都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市场监管局
需商务部门
调查移交后处理

  桓台县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件一直是桓台县商务局处理。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市场监管部门只对新车的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方面进行处理。
  “这个案件是商务局受理的,他们要有调查结论,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办理案件移交。之前我们和商务局沟通过,他们调查,如果构成欺诈,就办理案件移交,由我们进行处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法学专家
部门间应加强协调
让老百姓少跑腿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一教授表示,从依法行政角度看,各部门遵章办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这一点没有错,如果没有权限,就不能越位行政。
  “这个事中,虽然还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车商违规,但是对政府部门来说,没有权限不代表没有义务去处理百姓诉求,老百姓既然投诉了,就应该想办法解决,一个部门没法解决,可以协调其他部门,或者请示上级部门,这才是服务百姓的应有之义,总不能让老百姓自己跑来跑去,这背离了行政为民的初衷。”该教授告诉记者。
  此外,淄博一名律师也认为,普通百姓很难弄清楚行政部门职责划分,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强调各自职责,无形中就给百姓维权设置了障碍。“方法总比困难多,如果真想去解决,肯定能找到办法。”该律师表示。
  9月3日,巩女士告诉记者,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已受理其投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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