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如何核定支付
2020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伤残待遇核定支付
  受理单位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
  (三)《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号);
  (四)《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威劳鉴函〔2007〕1号)。
  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受理条件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或护理等级的参保职工
  申请材料
  无社保卡的可提供工商银行银行卡
  办事流程
  (一)申请人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二)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其本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支付相关待遇。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内(如有问题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结算)
(孙林丽)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