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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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备注:1、宗地出让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2、宗地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临沭县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与登记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申请人须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后,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在提交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按宗地下载出让文件,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并冻结竞买保证金。出让文件规定申请人须提交其他材料的,申请人应同时上传该资料的电子图片,提交人工审核。网上交易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以外其他方式的申请。   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并冻结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1日下午4时,逾期不予受理。竞买人模式下实行“一竞买人一地块一子账号”,竞买人每次竞买土地时必须重新生成子账号,不能使用以前生成的子账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申请书中必须予以说明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挂牌出让采取登录交易系统网站网上报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3日下午4时。挂牌时间截止时,交易系统将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无需缴纳差价保证金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中间没有时间间隔),如遇特殊情况会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人工现场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缴款到账有关事项   竞买人缴款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反馈到银行系统的报文信息为准。因网络延迟或网络不通,交易系统不能向银行系统反馈缴款到账信息的,属于单边账,视为缴款不成功。缴款不成功的,银行将做退款处理,竞买人在缴款后应及时登录交易系统核对到账信息。竞买人应当避免在截止期限前的最后24小时缴款,如出现缴款异常情况,请竞买人与有关银行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六、关于限时竞价   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在询问期结束时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专栏,请认真阅读)。   限时竞价过程中,如出现网络波动、竞价页面卡顿等故障情况,将会暂停限时竞价程序,故障排除后,限时竞价程序恢复。因发生断网、系统故障等无法处理的情况导致限时竞价异常结束的,将发布公告对本次限时竞价活动结果进行认定,认定竞价结果无效的,将择期重新组织该宗地的竞价活动。   限时竞价过程中各竞买人在交易系统中的操作会自动记录在系统日志之中,整个交易过程以系统日志记录的数据为准。为防止竞买过程中网络不稳定导致竞价异常,请各竞买人尽量在规定时限最后1分钟前提交竞价,否则后果自负。   七、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出让宗地现场踏勘时间   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址:http://www.lsgtzy.gov.cn/   临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linshu/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地址:临沭县城沭新东街32号   咨询电话:0539-6219326   联系人:张卫华    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2日   经临沭县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坐落 土地出让人 出让面积   (平方米) 规划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加价幅度   (万元) 其他使用条件   临沭2021-J011号 临沭县郑山街道南古新街(沟北村),沟北村村东,东至沟北村土地、西至沟北村土地、南至沟北村土地、北至沟北村居民点 临沭县郑山街道南古新街(沟北村) 3078 工业用地 50年 容积率≥1.0,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 92.6478 92.6478 2 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12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12万元/亩,单位排放量增加值不低于552万元/吨,单位能耗增加值不低于2.8万元/吨标准煤。   临沭2021-J060号 临沭县青云山路与兴大街交汇处西北角,东至李蒿科居建设用地、西至金堂社区建设用地、南至李蒿科居建设用地、北至李蒿科居建设用地 临沭县临沭街道办事处孙蒿科社区、崔蒿科社区(前崔蒿科和后崔蒿科)、李蒿科居 28412 商服用地 40年 容积率≤1.1,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 2755.9640 2755.964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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