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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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房改【2021】 1号文件《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未出售公有住房的通知》相关要求,请在本次房屋清理范围内的承租人或家属(附明细表),自本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公司办理腾退手续并交回租赁房屋。若到期未按时腾空房屋,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收回,届时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特此公告。
  附:         腾退房屋情况表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531-86139436
济南重机集团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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