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墓志记载的残酷与温情
——潍坊博物馆《义葬墓志铭》解读
2022年0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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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坊市博物馆所藏义葬墓志铭。
     潍坊市博物馆碑廊里展陈的各类碑刻,上迄有汉,下至民国,林林总总,蔚为大观。有一方不起眼的墓志嵌在西角落墙上。这是刊刻于唐代广德元年(763年)的《义葬墓志铭》。这方墓志相传早年间出土于潍县城南。墓志高36厘米、宽60.5厘米、厚9.5厘米,右半部斜向有裂痕。就是这样一方不起眼的残破墓志,却记载了安史之乱之后北海县(今潍坊)的悲惨世界和当时县令的一件义举。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刘文涛

  安史之乱 生灵涂炭
  安史之乱是唐代一朝中重要的历史事件,战乱使当时社会遭受了空前浩劫。李白曾有诗曰:“三川北虏乱如麻,四海南奔似永嘉。”这方唐代墓志铭对安史之乱的记载很详细。志文载:“至天宝十五载,两蕃频差,禄山镇遏范阳,狂胡不顾重恩,窃弄神器。天子□食,诸侯奔驰。”安禄山本是营州柳城胡(今辽宁朝阳),祖上是西域的粟特人。生父早亡,母亲阿史德氏,改嫁了当时右羽林大将军安波注之兄安延偃,安禄山随了后爹姓安。《新唐书》记载从天宝三年(744年)安禄山取代裴宽为范阳节度使、河北採访使,仍领平卢军。安氏屡受皇恩,一路升迁,但“狂胡不顾重恩,窃弄神器”。于天宝十四年(755年)范阳起反兵,并于第二年围攻长安,唐玄宗携群臣要员越秦岭,奔蜀避难。志文中记载的天宝十五年(756年),我认为是战火延及到潍坊地区的时间。
  志文又载:“中原丧乱,死伤遍野,禄山既殁,思明继□,自河南北,涂炭颇多。忠臣义士,有死于名前,立功成劳,无□于苦节。”安禄山发动安史之乱后,一路势如破竹,攻破两京,建立伪燕政权,年号圣武。安禄山宠爱幼子,引发晋王安庆绪不满。至德二年(757年),嫡次子安庆绪指使宦官李猪儿杀害安禄山。安死史继,史思明也出身西域,天宝初年,因骁勇善战,屡建战功,授平卢军知事。辅佐安禄山讨伐奚和契丹,后迁平卢军兵马使。天宝十四年(755年)战乱爆发后,史思明率军平定河北,署范阳节度使。乾元二年(759年),杀死安庆绪,继大燕帝位,年号顺天,上元二年(761年),为儿子史朝义所杀。走马灯似的僭越杀戮,屠城抢掠。8年以后,战乱终平,但整个中原就如墓志所载:“大军之后,有阙耕耘,仓廪既空,人皆饥餧,诗人致叹,道殣目击,有彼乱麻。”这是整个中原地区的普遍现象。《新唐书》载:“(战乱后期)洛阳诸郡人相食,城邑榛墟”可与志文记载相对读。叛军所至,烧杀抢掠,涂炭生灵,叛军过后,仓廪皆空,白骨遍野。志文里提到的诗人致叹,最有名的当数诗圣的“三吏三别”,流传至今,读来依旧唏嘘哀痛。
  安史之乱,影响深远,诗人吟咏,史家著述。但文献中对于当时东土,尤其是潍坊地区的记载却着墨无多。该墓志的出土,对当时北海县周边因战争造成的死伤遍野、尸骨狼藉,北海县令宋公上应敕诏、下恤民心、收敛骼胔、妥善义葬都记载详细。这对于我们认识脚下这片土地上那段尘封千载的往事,不亚于读一篇史论。
宋公义举 施仁恤民
  《义葬墓志铭》中记载:“睹邑里之破坏,见枯骸之狼藉,以斯感怆,亲收葬焉。”可知当时的北海县境破坏严重。这些尸骨群体是因战而亡的将士,还是饥馑冻饿而亡的黎民,还是具体哪一次战争所致,现在已不可考了,但当时北海县为战乱付出了巨大牺牲却是肯定的。这些尸骨暴露在外,当时的县令宋公便有了义葬这一义举。义葬就是对曝之于外的无主尸骨进行掩埋。埋葬的公墓称为义冢,又称义阡。
  关于义葬,文献记载周代就有。如《礼记·月令》载:“孟春之月……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胔,是月也。”之后的东汉永寿元年,汉桓帝下诏:“被水死流失屍骸者,令郡县鉤求收葬。”到北魏宣武帝正始三年也曾诏令:“掩骼埋胔,古之令典……今或有孤老馁疾致死,暴露沟堑者,洛阳都尉依法棺埋。”从这些记载可知,唐代以前,国家就已经关注并组织处理无主尸骸的问题。唐代对义葬的记载较多,如贞观十九年(645年),唐太宗太宗亲征高丽,班师途中,“诏集战骸葬柳城,祭以太牢。”安史之乱后期,宝应元年(762年),人因瘟疫,死者如麻。“瘗京城内外暴骨”。本志文中又载广德元年“属秋有赦(敕)”。以上记载都属于国家行为。唐代个人行义葬之举的也有记载。《唐国史补》上就记载了一个故事,在大历初年,关东(函荥阳有个叫郑损的人“率有力者,每乡为一大墓,以葬弃尸,谓之乡葬。翕然有仁义之声”。而本志文记载的义葬,先是县令宋公看见无主的骨骸,心存不忍,就悲天悯人地亲率下属收葬。开春兴工后,到了秋天,朝廷下了有关敕诏,到了冬天这项工作才完成。这次义葬是个人行为与国家行为相统一,是较为特殊的一次。而最后义葬的费用又是宋公自费。
  主持此次义葬的宋公,是当时的北海县令,墓志上没有记录他的名讳,稽考困难。仅记载了他是广平郡宋晃的后裔。《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楚有上将军义,义生昌,汉中尉,始居西河介休。十二世孙晃,晃三子,恭、畿、洽,徙广平利。”由上面的记载可知宋晃是宋氏开宗广平郡的第一代始祖。宋晃,生活于十六国之际,曾任前燕中书监。“(光寿元年)十二月乙巳,燕主儁入邺宫。”前燕国都自蓟迁到了邺城,宋晃一族也随着朝廷迁到了邺城北面的广平郡。志文记载宋公勋爵有左金武卫大将军,是正三品。赐紫金鱼袋、上柱国。上柱国也是勋爵,视正二品。唐代景云年间,诏衣紫者鱼袋以金饰之,开元以后,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称为章服。而宋公的实际官职是摄县令,县令是正七品,摄为代理之意,尚不及正式之职。一个七品小吏却有如此高的勋爵,或者是他还有其他功绩,或出身高贵。志文载宋公祖上“继第□传,公侯不绝”。广平宋氏在有唐一代,曾高官辈出,玄宗贤相宋璟就是宋晃的十一世孙,北海县令宋公与宋璟有无亲缘关系,还有待更多资料加以详考。
既有大义 更防大疫
  义葬的核心是对大量无主尸骨进行集中掩埋。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随着尸骨的腐烂坏败,衍生出的瘟疫会传播,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更大的二次危害。这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大灾之后防大疫”。现在偶尔一地发生地震或水灾,人的避险意识增强了,伤亡减少,但动物的死亡率却不然。灾情过后,当地防疫部门都是第一时间喷洒消毒液、石灰,集中处理动物尸骸。这和古代的意识是一样的,从文献记载看,这种观念在我国至少有3000年的历史了,这种观念传统在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古代的义葬不是随便挖个大坑一埋拉倒,他有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具体包括墓园的选择、墓室的结构、埋葬的方式等等。
  对于义葬墓园选择,多选择在土地空旷,远离密集人群,空气流动性好的地方。这样可以防止“墓瘟”。《义葬墓志铭》系早年出土,确切的位置已不详,但志文中载“选高固于县城之南,营丘之北,东邻白水,西枕青山”,这里的县城是指北海县,唐北海县城位于今潍坊老市区潍城一带。唐代营丘县治营丘故城今尚存,中心位置在今昌乐县营邱镇古城村周围。白水指白浪河,白浪河源于昌乐县境,蜿蜒北流,穿潍坊市区,在今昌乐至潍坊市区南境这段河道,千数年来,基本未变。西枕青山,在确定的上面三个坐标点范围内,距离最近,最突兀的山体就是潍城浮烟山。由此可知,义葬墓的大体位置就是在这范围不大的四个坐标点区域内,而且是高固之地。这个位置处在北海县城南,相对空旷,地势高,人口密度低,空气流通好,从地理位置上确实是义葬墓的理想营建之所。宋代还规定漏泽园(义葬墓园的专用名)周边“围以墙栅、绿化、禁牧”,这也有一定的卫生防疫意识。
  义葬墓室的结构,《嘉定赤城志》中记载:“自东取西,或自南取北。每穴地广七尺,修一丈。比葬,掘深五尺。每三层横穿一沟,沟广三尺,深六尺。仍相一低处笕沟水出溪。约可瘗一千五百四十八人。余三所可瘗两千五百人。”这对义葬墓的广度、深度及配套排水沟渠都描述详尽。沟渠低于墓穴深度以便积水排出,是为了形成良好的埋藏环境,也是为了防疫需要。
  义葬墓尸骨的埋藏方式主要有土葬和火葬两种。土葬者或把尸骨放入缸中,或官家施舍棺木,或将尸骨直接深埋土中。火葬就是把人骨烧完,骨灰盛入罐中,再放入墓坑掩埋。而本次义葬应是前者,官家施舍棺木,分别成殓,共为一墓,而且陪葬或奠以“衣冠服饰,车马牛羊,什物器玩”等冥器。这也体现了对尸体处置的重视与文明。
  这种义葬形式,到了宋代晚期进一步发展成熟,转化为国家制度。由官府出钱购地择设,由僧人专门负责掩埋因战争、灾难、瘟疫等大量死亡的无主或贫困无钱下葬者的尸骨,这就是漏泽园。从现代考古发掘来看,全国多地都有宋代以来成规模的漏泽园的发现,最著名的莫过于三门峡漏泽园,这种公墓制度对于防止传染病发生、扩散,维护公家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冷冰冰的石头墓志,在它的上面既记载了战争的残酷与血腥,也记载了人性的温情与悲悯。我们认真地对它解读与利用,可能是对历史最高的尊重和对中华文化最好的承传。
  附录:义葬墓志铭释文 
  义葬墓志铭并序,大唐受命百卌年,七帝相承,光于四海,远方贡献,重译来仪。我圣文武应道皇帝,一登太极,四纪有余,天下晏然,八方无事。至天宝十五载两蕃频差,禄山镇遏范阳,狂胡不顾重恩,窃弄神器。天子□食,诸侯奔驰。中原丧乱,死伤遍野。禄山既殁,思明继□,自河南北,涂炭颇多。忠臣义士,有死于名前;立功成劳,无□于苦节。大军之后,有阙耕耘,仓廪既空,人皆饥餧,诗人致叹,道殣目击,有彼乱麻。赖我广平王圣武□飞,四夷慕化,□祲云消。平卢淄青节度□使候尚书忠贞贯古,勇义超群,扫逆除氛,有征无战。十将、左金吾卫大将军、赐紫金鱼袋、上柱国摄北海县令,即广平郡宋侯晃之裔也。自隋唐历叶二百余年,继第□传,公侯不绝。惟忠惟孝,乃武乃文,德化普及于幽明,抚空无遗于一物。睹邑里之破坏,见枯骸之狼藉,以斯感怆,亲收葬焉。首春兴功,冬中毕事,属秋有赦,复令埋祭。宋公先举悬合天心,父母之恩,孰能如此,其致墓也。选高固于县城之南,建大墓于营丘之北,东临白水,西枕青山,灵柩既多,男女合杂,各归房户,共为一墓。衣冠服饰,车马牛羊,什物器玩,悉宋公之自费,无赋敛于地人。以广德元年岁次癸卯十一月庚子朔廿五日甲子葬事毕矣。恐桑田改变,劫火消融,人移代移,□知攸□,爰命石工,乃为铭曰:
  太公余化,稷下英贤;传芳万古,何止千年。虽即时移代改;风俗终无变焉。逆胡作乱,荐食□原;东驰马奔,鼎沸连天。将士或终于战阵;黎□饥死于荒田。白骨狼藉,目之潸然。我君致叹,礼葬坟茔;自春收拾,冬中乃成;装饰备具,生死同荣。魂安宅兆,永闭泉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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