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农民工5万元工资被拖欠
诉前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一年内分期偿还
2022年06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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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烟台6月20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宏伟) 从烟台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莱山区法院调解员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诉求得以实现,调解结束后,被告对过程和结果也非常满意。
  2020年4月到12月,孙某、吴某、方某等3名同村村民跟着梁某的建筑施工队,在莱山、牟平多处工地干运送水泥、沙石等杂活,约定每天劳务费200元。然而梁某并未按照约定足额发放工资。直到工程完工,孙某三人还有5万多元工资没有拿到手。
  2021年2月,梁某向孙某等人立下欠条,承诺会尽快支付剩余工资。后来孙某等人多次催收,被梁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还款,始终未按时兑现承诺。在追讨工资期间,原告之一方某因病去世,给本就艰难的讨薪之路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1月,孙某、吴某及方某家属委托律师来到莱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立案起诉梁某。莱山法院收到该案件后,考虑到这是一起涉农民工追索工资案件,且涉案金额不大,为了快速帮助原告讨回工资,化解双方矛盾,莱山法院决定对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该案后,莱山法院特邀调解员董玫辰立即电话联系梁某,询问其未结款的原因。
  “我们都是乡里乡亲,我也不想拖欠他们的钱啊。”梁某如是说。原来,他并非恶意欠薪,只因甲方迟迟未付他的工程款,他作为分包方,手里也没有钱结清农民工们的工资。
  董玫辰对梁某的现状表示理解,同时提醒梁某换位思考,这3个家庭的日子也不好过,希望他想办法筹措资金赶紧付清欠款。梁某称,短期内无法清偿这些工资款。
  “还了这些钱,往后好再做生意,现在不发工人工资,名声坏了以后在这一行你还怎么接着干?”电话里,董玫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劝说梁某。
  6月8日上午,原被告双方齐聚莱山法院调解室。经过一上午的调解,原告谅解了被告,同意其分期偿还。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年内分三期偿还完拖欠原告的工资款。
  梁某说,目前仍有几家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但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总想着靠私人途径要钱,却始终没有下文。有了这次经历,他也打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起拖欠工资纠纷,在诉前以双方当事人都满意的方式解决了,既为诉讼“瘦身”,也为群众减了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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