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伤猥亵女儿者不被起诉”值得点赞
2022年07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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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雪辉

  得知女儿被猥亵,陕西渭南白水县35岁男子张某甲将猥亵者打伤,后者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白水县检察院认为,张某甲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被害人张某乙有严重过错,综合考虑殴打他人的前因后果、危害程度等,决定对张某甲不起诉。
  从情理角度讲,将猥亵女儿者打伤,公众都能够谅解。很多网友甚至认为打得太轻了。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是最轻的一种身体伤害,冲鼻子打一拳甚至都可能鉴定为轻伤二级。所以,鉴于被打伤者有错在先,且受伤害程度不重,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合理合法。对这种伸张正义、扶持良善、尊重民意的司法决定,应该点个大大的赞。
  司法就该这么强硬。只有类似的司法决定越来越多,才不会出现“救不救”“帮不帮”“扶不扶”这样的争论,才能杜绝“好人受气、坏人嚣张”的不正常现象。过去一段时间,确实出现过按照法律规定机械执法现象,比如丈夫打伤勾引妻子者被追究刑责、儿子杀伤侮辱母亲者被判刑,这类问题常常引发网友的讨论。
  令人欣慰的是,相关部门及时注意到了这一倾向,适时进行了调整。
  当然,在为此类司法活动点赞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此案只是一起个案。我们不是判例法国家,所以本次司法活动所作的决定,对今后的司法活动并不一定会产生必然的影响。
  也就是说,这次对打伤猥亵女儿者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下一次类似的案件也会做这样的决定。因此,有必要尽快发布指导性案例,将本案的不起诉决定尽快变成全国司法机关的“规定动作”,这样才能让公众更安心。
  另外,也必须看到,检察机关此次作出的不起诉是相对不起诉。也就是打人的父亲仍然构成犯罪,但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不进行处罚。这实际上也是在警示所有人,法律尊重亲情,但法律不支持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每个人对此都要有清醒认识,且不可认为不起诉就是打伤违法犯罪者没事,那样就是对法律的误读,也辜负了检察机关的一片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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