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康某某钢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在办理康某某钢被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6217770023727161)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康某某钢被骗的4600元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2381010。
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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