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市中区经二路71号楼1单元302室承租人殷昭洋、市中区皖新街23号承租人张培兰、市中区泺源小区54号楼1单元102室承租人王连吉、市中区建国小经五路8号205室承租人胡纯业、市中区通惠街20号承租人黄淑芬、市中区复兴大街39号楼304室承租人张蕾,已累计拖欠直管公房房租超过六个月。请上述承租人或承租人的亲属于本公告30日内,至我单位(辖区房管所)说明情况并交纳欠租,否则我单位根据济建发[2019]48号文件及济房政字[2018]72号文件的规定,与您的直管公房租赁关系自动解除,收回出租的房屋。
山东广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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