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坚持保护第一,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2023年10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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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修订草案牢牢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将一些实践证明的有效制度上升为法律。例如,将体现“先考古、后出让”精神的规定写入修订草案,增加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制度、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对确保文物安全的责任等。
  “现行法律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管理规定较为完善,但针对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措施不够明确,给实践工作带来很多困扰。”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文化室原主任朱兵说,“对于文物工作而言,保护是其根本原则。修订草案明确各级政府要把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
  修订草案重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增加涉及文物保护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应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涉及文物保护的投诉、举报,还提出新闻媒体要开展舆论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云霞认为,这些规定有利于建立畅通、有效的公众参与渠道,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对于防范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也能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依据。
  修订草案还鼓励文物保护利用研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同时,加强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目前,在文物利用方面,既有开放程度不高、利用手段不多、社会参与不够等情况,也存在过度开发、不当利用等问题。”朱兵说,“修订草案在总则中明确了文物合理利用的基本原则。同时针对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等不同类型的文物明确了多种展示其价值的方式,例如通过建立博物馆、纪念馆、保管所、考古遗址公园等方式,可以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展示文物价值,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借用、在线展览等方式,可以有效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
  “从实践中不难发现,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文物法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惩治力度不够是原因之一。”王云霞注意到,修订草案进一步加大文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例如修订草案大幅提高了处罚金额,造成文物损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承担相关文物修缮和复原费用。“相信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将为开展文物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发挥有效震慑作用。”王云霞表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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