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价大赚1.2亿,基金经理获刑6年
青岛中院发布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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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19日讯(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何文婕 吕佼) 网络大V伙同他人炒作操纵股价,被判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伙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股价非法获利1.2亿余元,基金经理获刑6年被罚六千万元……12月19日,青岛中院发布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青岛中院2022年6月成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是最高法院在全国设立的八个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之一。12月19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发布会从“从严惩处”和“优化工作机制”两方面介绍了青岛中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工作情况。青岛中院坚持“零容忍”总基调,对近20名证券期货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加大财产刑处罚和执行力度。
  围绕“优化工作机制”,青岛中院建立立体化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青岛证监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沟通,建立四方会商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举办研讨会等,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态势、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适用等进行交流、达成共识,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协同治理。
  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基金经理伙同上市公司大股东操纵股价非法获利1.2亿元案格外引人注目。赵某系某期货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多个基金产品。阮某系某上市公司大股东,为操纵股价减持套现,与赵某合谋,使用赵某管理的基金产品,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所谓的市值管理,操纵股票价格和交易量。赵某累计买入该公司股票4500余万股,买入金额12亿余元,非法获利1.2亿余元。赵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情节特别严重。青岛中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六千万元。
  此外,还有网络大V伙同他人炒作操纵股价获刑三年,该案是当前多发的“股市黑嘴”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叶某明知刘某等人操纵某上市公司股票,经共谋,决定由刘某提供资金,叶某组织机构和人员到该上市公司调研,发布调研报告,再由叶某联系媒体,炒作该公司向优势产业发展等概念,诱骗投资者购买该公司股票,帮助刘某等人获利2900余万元。叶某的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鉴于叶某是从犯并且具有坦白情节,青岛中院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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