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新路径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持续完善“生态环保+信用”机制
2024年01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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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王 于琦

  从侧重“批前审查”向侧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审批时限从原来的至少1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差异化监管,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405家守信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近年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生态环保+信用”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信用社会为总目标,构建起新型“信用+监管”立体服务格局,实现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深度融合。
  推行告知承诺审批,环评审批提质增效。通过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以一次性告知、一份材料、企业承诺的形式在最短时间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侧重“批前审查”向侧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审批时限从原来的至少13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2023年以来,通过告知承诺审批共助推13个建设项目极速落地。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辖区企业分类管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严格落实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系统、“双公示”系统信息录入有关工作要求,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根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情况,将企业环境信用划分为绿(诚信守法企业)、蓝(轻微失信企业)、黄(一般失信企业)、黑(严重失信企业)四种颜色标识,并向社会公布。在日常监管中,科学运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实施精准靶向监管,根据企业的信用等级和类别,针对性制订检查计划,实施差异化监管,失信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405家守信企业纳入执法“正面清单”。
  加强绿色门槛审查,守信企业正向激励。2023年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3000余家涉企资金项目申报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情况逐一进行严格审查,建立“守信激励”常态管理机制,通过正向激励强化企业经营绿色导向。
  履行信用修复告知,失信企业协助纠正。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以普通程序对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出除警告、通报批评之外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公示内容、公示期限及申请修复方式。2023年来,已帮助辖区3家企业在认清违法行为事实的基础上,了解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的重要性,重新纳入诚信经营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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