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年不在家村民收费96元,水费不能这么“水”
2024年07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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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来水是一种具有很强公共性的特殊商品。自来水企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其经营通常有着与生俱来的垄断性。这就意味着,自来水定价应该体现出必要的公益性,自来水如何收费不能任由自来水企业自己说了算。否则,自来水企业很容易会滥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借垄断性经营任性侵害公共利益。
  村民常年不在家,每年仍交水费96元。这样的事看似不怎么可信,可在江西抚州临川区罗针镇竟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事实。随着当地村民的上网投诉以及多家媒体的跟进报道,这一“新闻”成了舆论场上的一个热点。
  好在,面对舆情,当地相关部门的反应还算及时。7月10日晚,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新建水厂违规收费情况的通报》,坦承村民投诉情况确实存在,责令涉事水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并承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水厂作出严肃处理。
  这份通报打了涉事水厂负责人的脸。此前,涉事水厂负责人极力辩白——虽曾存在村民反映的情况,但是,自去年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之后,水厂一直按相关规定收取水费,村民投诉可能是因为“用户看到过往的账单产生误解”。
  甚至对“曾经犯过的错误”,涉事水厂负责人都不太愿意承认。面对来访记者,他反复强调经营的困难。意思是说,水厂提高基本水量和年收费标准,事出有因,情有可原。
  其实不然!当事村民并没误解涉事水厂。通报显示,村民反映的问题真实存在。
  根据临川区发改委和水利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制定临川区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罗针镇实行水价“两部制”,用水单价最高限价1.7元/吨,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在这一背景下,涉事水厂以每年最低用水3吨、每吨1.6元的收费标准向当地村民收取水费。
  按照这一收费标准,村民用水的“年最低消费”应该是36吨,不到60元。孰料,涉事水厂竟在基本水量即用户最低用水量上做起了手脚——擅自把每月3吨改为每月5吨。这样一来,村民用水的“年最低消费”就变成了60吨,96元。如此违规收费,不仅是对村民正当权益的侵害,更是对权威部门及既定标准的蔑视。
  就算真的经营困难,涉事水厂也不能这么干。
  自来水是一种具有很强公共性的特殊商品。自来水企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其经营通常有着与生俱来的垄断性。这就意味着,自来水定价应该体现出必要的公益性,自来水如何收费不能任由自来水企业自己说了算。否则,自来水企业很容易会滥用自己的市场地位,借垄断性经营任性侵害公共利益。毫无疑问,当擅自把村民最低用水量由每月3吨改为每月5吨时,涉事水厂已经走上了这样的歧途。
  从这个角度看,当地相关部门责令涉事水厂立即停止违规收费的行为,并承诺将根据调查结果对涉事水厂作出严肃处理,理所当然。接下来,就看相关部门究竟如何展开调查如何严肃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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