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强
近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开出了一张特殊的“保单”,参保对象为宏业名庭小区的12部电梯,参保费用来自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受益业主是312户小区居民。这是商河县住建局联合宏业社区、物业企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在宏业名庭小区推广“保险服务”电梯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后开出的首张“保单”。由此,商河县成为全市首个使用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为电梯购买“养老保险”的县区。
随着电梯“超龄”“带病”工作现象日益增多,修理费用一度成为业主质疑和投诉的热点。此外,电梯维保单位水平良莠不齐且不易监管,一旦维保工作未履行到位,轻则发生故障,重则危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居民乘梯安全,商河县住建局在全市率先试点引入电梯商业保险,通过“保险+服务”构筑电梯安全管理新模式。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根据电梯的使用年限、品牌等确定保费,负有电梯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维修费用损失补偿责任、自然灾害损失补偿责任。首批参保的12部电梯使用均超过十年,这12部电梯缴纳的保费全部来自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
作为首批入保电梯受益人,物业经理李新林说:“就拿我们这个小区2号楼电梯来说,之前曾因为钢丝绳断裂导致电梯停运,因事故责任界定不清,使得维修无法正常进行,拖了一个多月才解决。有了这份保险,再出现这种情况,按照约定,1天内就能解决。”
此次宏业名庭小区作为商河县电梯保险试点项目正式落地,是商河县维修资金使用的一次新突破。商河县住建局围绕全县“质效提升年”,积极构建规范化、便捷化、智慧化的电梯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从维护公共安全与业主利益出发,下一步将尽快推广第二批“电梯维修保险”,利用“保险+服务”的市场化机制,创建住宅小区电梯“用、管、修、保”新模式,提高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力争让全县电梯逐步享受到“养老保险”,切实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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