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周庆德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4年08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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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证据资料,经莘县见义勇为协会理事会会议研究,报经县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周庆德等3名同志救落水祖孙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相关事迹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1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的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莘县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庆蒙
  联系电话:17863586669
 邮箱:sxjyywxh@lc.shandong.cn
  信函邮寄地址:莘县新华路老财局2楼(见义勇为办公室)

  莘县见义勇为协会
   2024年8月7日

周庆德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周庆德,男,汉族,1962年7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周庆国,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张铁山,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莘县张寨镇刘庄村村民。
  2024年7月10日上午11时30分许,一位老人骑电动三轮车载着孩子不慎落入水中,周庆德顾不得多想,来不及脱掉衣服跳入水中,把救生圈套到了老人身上,接着把孩子用力拖到岸边。此时,周庆国和张铁山也同时跳到了水里,三人合力把老人一起救上来。之后,周庆德才发现脚被河边的树枝和芦苇划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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