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桥本甲状腺炎,报考浙江杭州市拱墅区专职社会工作者岗位的小周和报考福建厦门市中医院肿瘤科中医师的小梁被拒录。两人均起诉招聘单位,认为桥本甲状腺炎不是传染病,不影响胜任工作,且所应聘岗位并非公务员,采用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于法无据。不过,二人诉请均被法院驳回。
两名应聘者的遭遇,再度引发社会公众对体检标准的关注。且不谈其他企事业单位招聘采用公务员标准是否合适,从这一标准本身来看,似乎也不该对一些现在看来危害性不大的疾病,直接判为不合格。易言之,运行多年的体检标准,也该“体检”了。
随着医学的进步,很多在过去会对身体产生严重影响的病症,现在已经可以被治愈,或是可控制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并且,体检标准应该是一个底线标准,而非选拔标准,其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过苛过高,就会成为新的障碍。根据体检结果刷人,对于企业固然会多一些保障,但过苛过严的标准也可能误伤求职者,如何协调好“企业公平”与“社会公平”,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无论如何,根据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体检标准,多一些善意,多一些包容,是符合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的。 据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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