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烟台德信铜材厂送达《烟台市牟平
2026年02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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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烟台德信铜材厂送达《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烟台德信铜材厂及投资人李明月:
  因老岚水库建设需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已作出《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补偿决定》(烟牟政征补〔2026〕2号),决定将登记在烟台市牟平区光辉铜材厂(使用证号:牟集用〔2001〕字第144号)位于牟平区观水镇后半城村村西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并对该集体土地上登记在烟台德信铜材厂名下的建筑面积2146.1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牟房产证字第0009907号)予以补偿,补偿金额共计2267384.00元。补偿款项已提存至牟平公证处,被征收人烟台德信铜材厂可持有关材料领取。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9号黄海置地广场A座326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本补偿决定,现依法采取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烟台市牟平区观水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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