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村开庭审土地纠纷,推动多重法治效应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基层法院特版,是“法官多跑腿”才能“群众少跑路”
2019年12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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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天的公共服务领域,有一个衡量进步与否的标准也是必然趋势——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也就是借助现代信息技术,让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大数据链条,让办事人不再像以前那样在部门之间奔波,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科技化,是现代政府服务职能、服务水平提高的标志,也是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的表现。就如同在现代司法工作中,网上立案、诉调对接信息化、线上财产查控已普遍开展并顺利运行,真正实现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审判效率的目标。
  但信息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在技术还未完全覆盖的领域,或遇到特殊情况,司法审判不能僵化等待,要实现“群众少跑腿”,法官就要“多跑路”。
  近日,环翠法院张村法庭法官褚衍文就遇到了这样的特殊情况,出于对当事人年龄、身份、习惯、认知乃至普法意义的多重考量,他“跑了起来”——把庭开到了村里。
  今年7月7日,某村64岁的村民王某起诉邻居王某某和本村村委会,主张后两者返还8400元的土地补偿差价款。出身农民家庭的褚衍文一接手就掂量出了这起纠纷的分量:8400元标的额并不高,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当下很多热点问题的根源。
  这起纠纷源于15年前,2000年,王某在外面做生意,他在某村0.68亩的承包地交由其妹夫管理耕种。2002年,某村挖方塘储水,占用王某名下承包地,减少至0.24亩。2004年起,那块小小的、不起眼的山地被村民王某某接手,种上了苹果树。2016年,某村将承包地收回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原本巴掌大小的0.24亩、合计159平方米的承包地在一夜之间升值,按照每亩35000元的补偿标准,这0.24亩承包地要补偿8400元。
  就是小小的一片土地,引发了这起权利之争。两年多时间里,王某多次找王某某、找村委会甚至镇政府主张自己对于那块土地的权益,而王某某坚定地说自己是从村委会接手的承包地。经过村、镇多次协调,王某、王某某始终谈不拢,最终二人对簿公堂。从难获效益的0.68亩被委托耕种土地,到0.24亩、159平方米的旮旯地,再到一叠8400元补偿款,纠葛十几年,村里几位村民因此反目——纠纷中的法律关系虽然看似简单,却牵扯着一整村人的目光和心结,如果只是简单下判,案子可以结,但能做到真正的“事了”吗?
  在张村法庭工作5年多的褚衍文,对某村有着足够的了解:此类纠纷在该村较多,本案涉及的几位土地测量人已年过古稀、行动不便,加之查清事实还需现场查验地亩单据。经多番考量,他最终决定:带案进村,就地开庭,让更多的村民知晓、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不仅能帮助本案当事人打开心结、化解矛盾,对其他村民而言还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
  于是,11月某天的清晨,褚衍文和书记员早早赶到某村,张罗着布置审判庭。大约80平方米的村委会会议室,用会议桌做审判台,法官、书记员、原被告标识牌一应俱全。褚衍文和书记员居中,原被告三方代表共4人分坐两侧,加上当时参与量地的两名村民及闻讯赶来的村民,组成了这场某村有史以来的第一场现场审判,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感受“法律”。
  九点半,准时开庭,褚衍文独任审判,这场庭审持续了大约1个半小时,双方在法官主持下充分表达了意见。这样一次“别开生面”的庭审体验,给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他村民,都对自身的权利义务都有了新的、深刻认知。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时芸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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