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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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30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10.879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神山镇燕山官庄村,土地总面积10.7767公顷,其中农用地10.6282公顷(其中水浇地7.1822公顷、旱地2.2029公顷、农村道路0.2517公顷、沟渠0.2515公顷、田坎0.7399公顷)、建设用地0.1845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2位于苍山街道前月庄村,土地总面积0.12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209公顷(其中水浇地0.0043公顷、沟渠0.0986公顷)。该宗地为工业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3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立田;联系电话:0539-5283011。   2020年1月6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   兰陵县2020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1260.6292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15.838万元,社保244.7912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兰陵县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大城东村、小城东村、小北山村),神山镇燕山官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1万元/亩;金岭镇前月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6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大城东村、小城东村、小北山村)、神山镇燕山官庄村,土地总面积10.7767公顷,其中农用地10.6282公顷(其中水浇地7.1822公顷、旱地2.2029公顷、农村道路0.2517公顷、沟渠0.2515公顷、田坎0.7399公顷)、建设用地0.1845公顷(农村居民点)。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大城东村、小城东村、小北山村)土地安置补偿费963.55万元,其中大城东村土地安置补偿费402.3804万元、小城东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9.098万元、小北山村土地安置补偿费522.0716万元,神山镇燕山官庄土地安置补偿费22.5182万元。   地块2位于苍山街道前月庄村,土地总面积0.1209公顷,其中农用地0.1209公顷(其中水浇地0.0043公顷、沟渠0.0986公顷)。该宗地为工业用地。该宗地涉及苍山街道前月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8.6436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青苗补偿费21.1262万元,其中大城东村青苗补偿费8.5318万元、小城东村青苗补偿费0.6777万元、小北山村青苗补偿费11.5128万元;神山镇燕山官庄村青苗补偿费0.3942万元。   地块2涉及苍山街道前月庄村青苗补偿费0.0097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卞庄街道城东社区安置保障费21.1262万元,其中大城东村安置保障费98.946万元、小城东村安置保障费9.6143万元、小北山村安置保障费128.3783万元;神山镇燕山官庄村安置保障费5.5373万元。   地块2涉及苍山街道前月庄村安置保障费2.3153万元。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1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31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县土地7.973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1位于神山镇东道庄村,土地总面积4.1741公顷,其中农用地4.1741公顷(其中水浇地4.1351公顷、农村道路0.0390公顷)。该宗地为工业用地。   地块2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土地总面积3.7991公顷,其中农用地3.7991公顷(其中水浇地2.8276公顷、设施农用地0.8583公顷、农村道路0.1132公顷)。该宗地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31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夏立田;联系电话:0539-5283011。   2020年1月6日   附件:兰陵县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附件:   兰陵县2020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收回)土地总费用:893.3052万元,其中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13.9082万元,社保179.397万元。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参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鲁政字〔2015〕286号)的标准,本次征收(收回)兰陵县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土地综合地价为6.1万元/亩;神山镇东道庄村土地综合地价为5.6万元/亩。   三、被征收(收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地块1位于神山镇东道庄村,土地总面积4.1741公顷,其中农用地4.1741公顷(其中水浇地4.1351公顷、农村道路0.0390公顷)。该宗地涉及神山镇东道庄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50.6244万元。   地块2位于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土地总面积3.7991公顷,其中农用地3.7991公顷(其中水浇地2.8276公顷、设施农用地0.8583公顷、农村道路0.1132公顷)。该宗地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土地安置补偿费347.6177万元。   四、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块1涉及神山镇东道庄村青苗补偿费9.304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青苗补偿费6.3021万元。   五、安置保障费   地块1涉及神山镇东道庄村安置保障费93.9173万元。   地块2涉及卞庄街道北芙蓉社区(后营村)安置保障费85.4798万元。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收回)2019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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