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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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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工人运动历史资料和实物的公告   为充分展示山东工人阶级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的光辉历程,反映山东工会组织建立、发展的历史进程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山东省总工会决定筹建山东工运史展室。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山东工人运动历史资料和实物。   一、征集内容   主要征集自山东工人阶级诞生以来,与山东工人运动、工会组织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重点人物、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有关的历史资料。具体内容包括:   (一)影像资料:反映山东工人运动、工会组织发展的照片、影视资料。   (二)文献资料:记录山东工会组织发展史、工人运动史的志书、文献、报刊等,包括反映各地区、各单位工会组织、工会活动的文献资料。   (三)实物资料: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工会组织建设、工人运动、职工生产生活状况、著名人物(如工会组织领导人,全国劳模,在国际国内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文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职工等)、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群体等具有代表性的实物资料,如生产工具、生产成果、奖牌证书等,以及其他可供展览的重要资料。   二、征集方式   根据资料所有者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主要采取捐赠、寄存、复制、购买等几种方式。   (一)捐赠:向山东工运史展室捐赠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实物,经鉴定有展出及收藏价值的,交接后为展室所有。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捐赠物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   (二)寄存:个人所持有的史料、实物,可寄存在工运史展室展出并保管。展室与寄存人签订寄存协议,省总工会负责寄存史料、实物的安全,保管期间史料、实物的所有权仍归寄存人。省总工会为寄存人颁发证书。   (三)复制:对于提供的史料、实物,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捐赠复制(印)件,也可由省总工会复制(印)。省总工会为提供人颁发证书。   (四)购买:对具有重要工运史价值且无法通过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获得的史料或实物,经鉴定后可由省总工会采取购买方式获得,具体数额经具有相应资质单位鉴定后双方协商确定。   (五)提供线索:对散落在社会上的重要史料、实物提供线索的,省总工会收集到实物后,发给提供线索人荣誉证书和纪念品以资鼓励。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四、征集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珺、韩晶,联系电话:0531-86075302(杨珺)、0531-86075726(韩晶),电子邮箱:sdgyszs@163.com,邮寄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7号山东工会大厦419房间,邮政编码:250001。   山东省总工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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