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28日讯(记者 侯海燕) 今年7月,《问政山东》曝光泰安多家信用互助合作社变“空壳”。10月24日,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今年以来,泰安市共有26家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试点,其中24家自愿退出试点,2家被终止试点资格。试点合作社自退出之日起,不得继续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据了解,泰安市自2015年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以来,信用互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截至2019年9月末,全市共有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累计发生信用互助业务222笔,金额565.8万元;余额146万元、47笔。
在试点过程中,有的合作社因为自身原因信用互助业务开展不活跃,继续试点的意愿不强,主动申请自愿退出试点;有的合作社因长期不开展业务、经营不善,按照《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试点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终止其试点资格。
为确保试点合作社良性退出,各试点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退出程序,指导拟退出试点的合作社结清信用互助业务,撤销信用互助业务经办场所,及时收缴试点资格认定书,并将有关信息在网站或报纸上进行公告。今年以来,泰安共有26家试点农民专业合作社退出试点,其中24家自愿退出试点,2家被终止试点资格。
试点合作社自退出之日起,不得继续开展信用互助业务,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合作社已退出试点但仍继续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请向合作社所在地试点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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