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立法:骑电动车须佩戴安全头盔
2020年05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佩戴安全头盔,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还规定,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    新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