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决定彰显14亿中华儿女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强决心
2020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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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高票通过。这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大举措,将有助防范、制止和惩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出此项重要决定,充分表明中国在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严正立场和坚定意志,充分彰显14亿中华儿女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香港基本法序言明确指出,国家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宗旨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因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是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责任。
  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责任,对香港整体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怀有最大关切。全国人大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决定,旨在打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堵塞香港国家安全法律漏洞,从而更好保障香港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决定作出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授权,将会同有关方面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加强专门机构、执行机制和执法力量建设,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效实施。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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