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0年05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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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承建的“山东省济南市2017年度济阳县垛石镇大赵村等23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现已竣工结算,请该项目未结清款项的各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供应商和农民工),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30日内,提交申报债权所依据的合同、协议、收据(收条、欠条)、发票、汇款或存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本公司申报债权。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放弃对债权进行求偿、追索的权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特此公告!
联系人:汪经理
联系方式:17779363174
中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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