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严格进口海产品相关管理
高风险区入鲁需做三次核酸检测
2020年06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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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15日讯(记者 王小蒙) 山东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14日下发通知,要求采取严格进口海产品相关管理、高风险区入鲁需做3次核酸检测等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
  通知提到,各地要严格进口海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确保进口海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要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同时,加强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定期对售卖商品、场所环境进行抽样检测,对核酸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及时采取消杀等应急处置,对可能接触检测阳性物品和环境的人员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检测阳性人员要及时隔离,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防止由物及人的疫情传播和扩散。各地要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山东明确,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要进行分类健康管理。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强高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做好中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做好中风险区所在城区的其他街道(乡镇)入鲁返鲁人员管理,对重点地区的低风险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
  其中,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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