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公布183名“酒司机”名单
1人被终生禁驾
2020年1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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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19日讯(记者 秦政) 日前,记者从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获悉,枣庄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向社会曝光“酒驾”严重违法驾驶人183名,实名公布1名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及典型案例1则,重点违法车辆21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14家。
  终生禁驾人员为:韩家顺,男,22岁,驾龄三年,醉酒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构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交通事故多发运输企业为:滕州红荷物流有限公司、滕州市鑫润运输有限公司、枣庄百祥运输有限公司、枣庄鼎好物流有限公司、枣庄富泰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昊通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政通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山东省枣庄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滕州市金道出租客运有限公司。交通违法多发运输企业为:滕州奥联运输有限公司、滕州骏驰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捷安运输有限公司、枣庄市骏鹏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滕州市交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西岗危险品运输分公司。事故多发路段为:10月份全市无事故多发路段。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九十二条、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对这183名酒驾驾驶人作出了驾证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这1名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的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督促整治多次违法未处理重型货车、大客车、营运车;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相关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

相关链接: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枣庄“10·7”韩某醉酒交通肇事案(死亡事故)
  2019年10月7日2019年10月7日23时许,韩家顺醉酒后驾驶电动汽车沿市中区西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昌路与中兴大道路口北侧路段时,与驾驶电动三轮车由南向西左转弯的郭朝会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车辆受损,郭朝会受伤。郭朝会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韩家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后经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韩家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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