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充分发挥以工代训政策作用,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以训稳岗、以训扩岗,日前,济南市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训政策补贴范围,提高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暂时性困难的企业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最大限度发挥以工代训政策的扶持作用。
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再扩大
本次调整,进一步扩大了补贴范围。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专科、高职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外省及来我省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新吸纳时间以办理就业登记或社保登记较早时间为准)就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企业吸纳就业以工代训补贴金额不设上限。
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认定补贴标准再提升
据悉,此次调整了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工代训认定补贴标准:
2020年1—5月,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70%及以上。
2020年6—12月,按照以下标准认定:企业当月营业收入较2019年平均值下降20%及以上,或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月平均值下降50%及以上。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3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单个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最高补贴200万元。
以工代训补贴政策执行,再优化
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
对于便利补贴申领方面,以工代训补贴申领业务以月为单位,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季度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证明。
各驻济企业可到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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