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淄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的通知》,要求为留淄过年的市外人员每人发放300元电子消费券。2月1日至2月28日,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在“爱山东·爱淄博”App申领“新年红包”电子消费券300元/人,可于2月11日至2月28日在全市指定线下零售、餐饮店消费使用。
另外,淄博市周村区也开展了送红包活动,春节期间(2月1日至3月1日,外省外来务工人员留周时间不少于15天)不停工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外来务工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现金补助。给予企业专项补贴。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周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见习记者 张文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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