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数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车内匿名处理
2021年05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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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网信办消息,为加强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保护,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所称运营者指汽车设计、制造、服务企业或者机构,包括汽车制造商、部件和软件提供者、经销商、维修机构、网约车企业、保险公司等;所称个人信息包括车主、驾驶人、乘车人、行人等的个人信息,以及能够推断个人身份、描述个人行为等的各种信息;所称重要数据包括军事管理区、国防科工等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等重要敏感区域的人流车流数据;高于国家公开发布地图精度的测绘数据;汽车充电网的运行数据;道路上车辆类型、车辆流量等数据;包含人脸、声音、车牌等的车外音视频数据;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的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数据。
  征求意见稿倡导运营者处理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过程中坚持车内处理、匿名化处理、最小保存期限、精度范围适用、默认不收集等原则。
  同时,征求意见稿强调,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实践上难以实现的(如通过摄像头收集车外音视频信息),且确需提供的,应当进行匿名化或脱敏处理,包括删除含有能够识别自然人的画面,或对这些画面中的人脸等进行局部轮廓化处理等。       据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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