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城阳大队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严格贯彻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组织调度“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完成情况。根据企业分布情况,统筹调配辖区执法力量。
二是规范执法、行政处罚行为。大队每周召开1次案源审查例会,集体审查研究决定是否立案,成立案卷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执法中队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定期评查。
三是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认真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培训等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案件移交和会商督办,健全部门并联工作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四是打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检查,充分利用错时监察、排查暗访、监督监测等有效手段,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
(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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