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山东试行规范来啦
可引入第三方服务,不得收学生费用
2021年09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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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后服务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9月10日教师节当天,备受中小学师生关注的“双减”政策有了山东做法。省教育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从服务时间到服务内容,再到资源支撑,试行文件含金量满满,掷地有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巩悦悦

第三方服务引入
须为非学科类

  规范指出,课后服务主要在上学日放学后进行,一般每天不少于2小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结合实际弹性确定,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可根据需求提供不同时长的课后服务供学生和家长选择。
  对于学生家长关注的课后服务内容,文件明确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主要包括自主作业、课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研学实践、其他活动七个方面的问题。
  规范指出,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文件明确,学校师资不足的,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或志愿者参与,也可以引入第三方服务。对于选择什么样的第三方,规范也作出具体要求:第三方服务引入须为非学科类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明确入口审核、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办法,建立退出机制。
  此外,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引入的免费或公益性质第三方服务,不得带有任何商业推广和商业隐含元素,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收服务费

  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方式的,应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向参与课后服务学生收取服务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课后服务工作予以财政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费。
  文件明确,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和相关人员补助,可用于聘请校外人员、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费用使用情况要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对课后服务结束后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原则上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鼓励各中小学校在周末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自习室及功能室。

  ◎自主作业
 组织学生自主做作业。
◎课业辅导
 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
◎自主阅读
 学生开展自主阅读活动。
◎文体活动
 重点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类素养提升等。
◎社团活动
 自主开展实践探究、素质拓
 展活动。
◎研学实践
 组织学生开展公益性研学
 实践活动。
◎其他活动
 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
 康及素质提升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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