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任由“征信修复”灰色产业破坏信用社会
2022年0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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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先任

  “个人征信报告修复价格,一条1000元至2000元。如果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这样的广告你相信吗?大数据时代,部分机构或个人在商业利益驱使下,利用银行与征信报告主体的信息差,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洗白”“征信修复”为噱头,俨然形成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当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这些所谓的征信公司声称能够进行“征信洗白”“征信修复”,正是以此为借口。
  然而要看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等的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无权随便更改、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所以,允许提出征信异议,是一种“改正错误”的纠错机制,与“失信后”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征信修复有本质区别。部分征信公司打出“征信洗白”“征信修复”的广告,已然涉嫌虚假宣传。
  如果征信公司具备相应资质,操作也合法合规,他们帮助客户提出征信异议,也并无不可。但一些公司进行所谓的“征信修复”,不但没有相应资质,而且暗藏诈骗陷阱,问题丛生。比如有的征信修复公司通过非法手段,如通过伪造银行流水、篡改资料信息、编造不可抗力事件等理由进行违法申诉,或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提出假的异议,这些做法就属于违法行为。有的骗子打着征信修复公司的幌子进行网络诈骗,收了钱就跑路。
  “征信修复”在一些互联网平台上形成了“灰色生意链”。不仅可能存在违法申诉的问题,还可能衍生非法反催收、“老赖培训班”等问题。这样的“征信修复”实则就是“征信破坏”“信用破坏”,亟需予以遏制,别让信用社会遭到“征信修复”灰色产业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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