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偷食物充饥”的流浪汉,彰显法律良善
2022年03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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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德斌

  男子张某没有工作,又丢了身份证和手机,流浪街头数月,四次偷菜场门口的豆制品充饥,客观上达到定罪量刑起点,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和“良法善治”的理念,浙江玉环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月28日,澎湃新闻报道了这一案例。
  这是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却有了一个温情的结局。盗窃时张某是流浪汉,因饥饿而实施盗窃,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较小,且认罪态度好,玉环市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符合法律宽严相济原则,亦彰显人性化执法的良善理念。
  前几年,南京发生过一个“偷鸡腿妈妈”案件,嫌疑人到超市偷了一点杂粮、一个鸡腿、一本儿童读物,鸡腿给肾脏有问题的双胞胎女儿吃,儿童读物则是给孩子的儿童节礼物。事情曝光后引发大众的同情,诸多名人和普通网友慷慨解囊,为一家人捐献巨额医疗费用和礼物。此后,多地也发生过类似案件,均以嫌疑人属于轻微罪行、社会危害小为由,不予起诉而结案。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生存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当一个人因饥饿而偷食物时,对社会几乎不构成危害,不应将其视为犯罪。如果对此类轻微罪行进行严厉追究的话,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效果还有可能适得其反,令其背负罪责而自甘堕落下去,或者形成反社会人格。法律基于人的生存权考量,对其行为予以谅解,则是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为社会减少一个罪犯。
  对于此类案件,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让有需求的人能够及时获得救助。在一个文明国家里,帮扶弱势群体,避免发生偷食物充饥现象,这是社会道德的底线,也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地政府要积极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因失业、疾病、灾害、事故等陷入困境者及时救助,帮其解决生存问题。同时,倡导慈善组织、富人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济困行动,给予困难群体力所能及的帮助,共同托举社会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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