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记者从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获悉,近日,民警巡逻至荣乌高速16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银色小轿车开着双闪停在应急车道内,且后方未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十分危险。据驾驶员称,车辆行驶途中突发故障失去动力。民警与车主一起将车辆推至东厅收费站出口处等待救援。民警对驾驶员未摆放三脚架等警示标志提出批评教育,驾驶员接受批评并对民警帮忙推车表示感谢。
记者 梁莹莹 通讯员 于雪超 摄影报道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