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分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
2022年09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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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是指符合条件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用于境内支付使用时,可凭《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支付命令函》直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某央企电力企业在该行开立外币资本金账户,经办支行评估该企业符合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条件,并且符合银行内控制度要求,故为其开办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截至目前,共为该企业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11笔,金额折1780万美元。便利化后企业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无需事先准备繁琐的业务资料,为其节省了时间成本、降低成本,极大地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办理条件
  1.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应为非金融企业、非房地产企业、非政府融资平台。
  2.近一年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外汇行政处罚记录)。
  3.如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企业,其货物贸易分类结果应为A类。
  4.经办银行自行评估企业符合条件。
  附:各支行业务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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