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年07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济南伟民实业总公司(营业执照:37010018
01163):
  根据你单位职工投诉,按照相关规定认定你单位2003年0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存在漏报该职工缴费基数515063.67元。限你单位收到本公告5个工作日内,到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补缴漏报的社会保险费。逾期不整改,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济社险稽意字[2024]02-(0069)号《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济社险稽意字[2024]02-(0069)号《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济南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大厅财务稽核(20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1-86962908
  特此公告。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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