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精准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尚未履行本机关作出的《限期缴交决定书》(〔2023〕济住中缴字Z24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提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补缴欠缴王健(身份证号:37010219******4154)的住房公积金53090.10元(其中单位应缴26545.05元,单位为职工代缴26545.05元)。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催告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法人员:赵 莹 证件编号:15010016022
执法人员:任晓飞 证件编号:15010016015
联系电话:81959351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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