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青云租都将自己包装为手机租赁平台的头部,从APP页面到线下投资者招募海报,青云租对外宣称自己“固定实力雄厚”,是上市公司旗下产业,业务遍布200多个城市,累计服务用户超过100万人,在武汉、深圳、长沙等多个城市有分公司、云仓库。
天眼查显示,青云租所属的武汉青青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系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成员。此前,青云租官方账号宣称,8月22日,港股主板上市公司爱高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爱高立科有限公司,收购深圳爱高创科控股有限公司11%股权,持股比例升至51%,成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这意味着,青云租控股公司将正式并入爱高集团旗下。
而据此前媒体报道,宣传中的最大资方“中锦裕荣”,在7月、8月已经陆续从武汉、长沙等公司减资、撤股,宣传中的多家国字头企业,并未在股东序列中出现。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青云租无金融资质,却以16.8%的高额年化收益为诱饵,吸纳社会投资,还用新投资者的资金兑付老投资者收益,属于庞氏骗局。同时其虚构国资入股背景、伪造租赁场景,既触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红线,还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平台将投资款折算成手机租赁标的,却未明确真实的租赁双方、租赁期限等核心合同要素。同时其宣传的保险保障、国资背书均为虚假内容,对应的合同条款实质无履行基础,一旦发生纠纷,投资者难以凭借此类存在欺诈性的合同主张合法权益。”赵良善分析,涉事公司构建了犬牙交错的股东关系,实控人还通过减资、撤资、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方式转移责任。
赵良善建议,于投资者而言,要全面固定核心证据,尽快整理并备份转账记录、平台投资截图、与平台的沟通记录、宣传资料等。若有线下签订的合同、收据,需妥善保管。对平台无法提现的页面、公司撤场等情况,可进行录屏或拍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后续调查和诉讼提供支撑。
赵良善认为,若涉事员工参与过招商宣传、诱导投资,需主动向警方提交工作记录,证明不知情或被胁迫;被欠薪员工可携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欠薪仲裁,同时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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