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通知
2026年01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山东齐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如下情况向贵司通报:
  经核实,截至2013年底贵司与我方签订的广告宣传合同中,尚有76000元(柒万陆仟元整)未付款。我公司人员多次催要,贵司至今未还,已严重超出合同约定及我司规定客户欠款的最长期限。
  为维护贵司声誉和我方合法权益,望贵司于2026年1月9日前对该欠款予以说明并结清,否则,我方将在付款截止日期三日后对该笔欠款进行催告,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函达,顺祝商祺!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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