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车”不少是已脱审或已该报废的车,不过,目前不论是到报废点报废一辆汽油车,还是直接将车卖给废品回收人,能拿回的钱都极少,仅有几百元到两千元。不过,记者了解到,该报废的机动车作为一种可回收资源,今年4月国务院715号令《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给出了解决方向。
其中第十二条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
同时,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我们现在回收只能整车当作废钢卖,一辆私家车顶多几百元。国务院715号令提出了可以把五大总成和一些还符合标准的零部件卖给再制造企业或者回收出售,这能提高车辆报废的价格。”山东省华嘉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这一规定将推动报废车辆“一车一价”,从每辆车的车况来判断回收价钱,刺激车主主动报废。
记者了解到,虽然该管理办法今年6月1日实施,不过,目前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技术标准还未出台,机动车报废还未适用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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