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美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2006年11月济南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济南市长清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合同》借款人民币2亿元;济南市长清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签订《资金占用合同》,借与你公司人民币2亿元,用于打印耗材生产项目,使用期6年、截至2012年11月份、已到期。该笔借款到期后,我公司多次派人催缴,但此笔借款至今未予偿还。2017年7月10日,我公司在齐鲁晚报和你公司分别公告催款。截至2019年6月30日欠款本息合计319613993.86元,望你公司履行《资金占用合同》,立即偿还此笔借款本息。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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