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长高”了,飞行安全受影响
潍坊出台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新规定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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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王琳)10月14日,记者从潍坊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了加强潍坊民航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保障民航安全运行,近日,《潍坊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为2018年市政府规章修订重点项目,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0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25日。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机场运量的增加,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超高建筑、空飘物体、通讯基站、烟雾粉尘、高大树木、地面光污染、障碍物指示灯失效等问题不断出现,先后发生广播电台、非法无线电发射设备干扰民航地空通信、导航设备、雷达信号等多起事件,已严重威胁到机场飞行安全。目前,因导航台场地环境受干扰和建筑物超高致使机场新增航线航班审批受到限制。潍坊1996年出台的《潍坊机场净空保护暂行规定》(潍坊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与现行的上位法律法规不相契合,亟需出台新的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操作性,实现机场管理与地方管理衔接到位,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具体职责。
  为了保障飞行安全,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市政府启动了《规定》修订程序,组织市司法局、市交通局、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及潍坊机场公司等相关部门,对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在科学吸收、借鉴同类城市相关法规的基础上,依据民航法规和潍坊的实际情况以及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的具体需求,对原《规定》的条款做了修订,并多次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管理单位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形成了新的《规定》。
  《规定》的修订实施,确保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提高了行业管理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对保护好潍坊机场的净空和电磁环境、对保障飞行安全和提升机场的运行标准具有重大作用,标志着潍坊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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