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整治百日行动
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违法者将受“罚处加叠”
2019年10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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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赵念东      

  10月14日,菏泽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动员部署会举行,市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路、公安等多部门负责人参加。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现场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为加大处罚力度,违法者将面临“叠加处罚”,甚至被列入不良征信记录。
多部门联动,清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从现场获悉,为在源头上清零安全隐患,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严格的安全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公交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出车前的检查审核制度,加强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动态管理,提前分析研判各种安全隐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公安、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深入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公交车、校车和渣土车安全技术状况及营运车辆驾驶人资质开展全面排查活动,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以及车况不良的车辆参加运营;对属地“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动态监控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动态监控平台预警功能不完善、动态监控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此外,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加大对各类容易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道路管控力度不足、行车秩序乱等突出问题,降低严重违法行为发生率,净化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形成共管共治合力
违法者将“叠加处罚”
  此次百日行动,将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平台作用,互通共享信息,强化协同联动,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治合力。公安交警部门要将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
  交通运输部门要从严整治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联合检查、约谈、倒查、追责、曝光等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管理缺位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的企业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
  公安交警部门每月向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送一次严重违法车辆及所属运输企业的相关信息,推动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挂钩,借助信用制度提高驾驶入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此次行动的目标是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积极争创无较大以上交通事故模范县区,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部规范、完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车辆隐患全部清除,交通参与者遵章出行意识明显提高,道路安全隐患全部落实整改,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大幅度减少,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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