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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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宣传周活动   本报4月21日讯(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刘哲学)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近日,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全面启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周活动。   《条例》宣传周活动期间,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工地、送政策、送法规活动,组织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开展《条例》集中学习培训,突出农民工群体普遍性宣传、组织企业针对性宣传,编制《济南市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档案管理规范化指南》,清晰明了地归整了建设、施工总承包、分包等用人单位和企业在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规范化管理,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人社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扩大宣传面,提高《条例》的群众知晓度。目前,济南市人社局在官方网站开通《条例》宣传专栏和根治欠薪专栏,公开市和各区县根治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和维权二维码,通过融媒体、济南人社微信公众号推送《条例》全文。线下通过LED大屏幕、户外悬挂固定宣传标语、向企业和农民工免费发放《条例》宣传册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维护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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