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元消费券投放规则公布
活动分为两期进行,在聊人员均可领取
2020年04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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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二级调研员耿冰天在发布会上介绍,第一期活动发券时间为4月27日、28日共二天,总共发放电子消费券22.3万张,金额505万元。4月27日中午12点发放面值100元购物消费券0.2万张,面值50元购物消费券0.5万张,面值20元购物消费券4万张,面值50元餐饮消费券0.5万张,面值20元餐饮消费券5万张,面值10元餐饮消费券1万张;4月28日中午12点发放面值100元购物消费券0.1万张,面值50元购物消费券0.5万张,面值20元购物消费券3.5万张,面值50元餐饮消费券0.5万张,面值20元餐饮消费券5万张,面值10元餐饮消费券1.5万张。第一期活动的两天内,6种消费券每人仅限领一份,先领先得。
  第二期活动发券时间为5月14日、15日共二天,总共发放电子消费券22.2万张,金额495万元。发放程序和使用方法与第一期活动相同。
  市大数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跃田介绍,从领取方来说,只要是在聊城工作、生活、学习、旅游的人员均可以领取消费券,不对户籍、地域等进行限制,但是必须通过“我的聊城”APP实名注册认证并通过微信核验;通过两次认证,避免出现一人领取多张的情况。从商家方面来说,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且在微信开通了微信支付商业版的购物、餐饮行业的主体均可以参与本次活动。
  领取平台为:“我的聊城”APP为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领取平台入口。市民可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我的聊城”APP,通过公安部人脸识别、支付宝、微信等实名注册登录,进入消费券领取页面。
  领取方式:在活动规定时间内,打开“我的聊城”APP,通过点击“聊城市消费券领取入口”即可跳转至本次活动领券小程序进行领券。市民领取时,每个周期仅可领取一份消费券。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王尚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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