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时屋内没有预留烟道,卫生间甚至是“板房”材质。
近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位于济南市历城区的鹊华天禧项目将商务办公楼虚假宣传为公寓一事,引发社会关注。2月24日,又有多位市民在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他们在济南市天桥区的瑞驰万隆广场购买了“商务公寓”,但签完合同后才发现,用地性质为“商务办公”。
文/片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宗兆洋
2月24日,市民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济南市天桥区瑞驰万隆广场的这套房产购买于2019年4月。“当时是看到一份传单,上面说的是多层带电梯公寓,我就去看了。”刘先生称,到销售中心看了样板房以后很满意,就决定要买。
刘先生说,这套房产他打算将来用来居住,不过,交完全部的款项后,在签署合同时,他发现了问题,“我发现在合同上,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但销售人员告诉我,合同就是这么写的,不会影响居住”。
2020年11月份交房时,刘先生却发现了众多问题。“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屋里的卫生间不是实体墙,而是类似板房的材料,也没有做防水工程。另外,房间里没有预留烟道。”
针对卫生间的问题,刘先生和多位业主多次向开发商反映问题,“开发商说,就是这么设计的。后来开发商提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补偿1200元钱,另一个就是由开发商对整体卫浴进行装饰装修。”
但刘先生表示,要接受这两个方案,需要签署一份“确认单”。
记者根据业主提供的“确认单”发现,内容上除了这两份方案,还有这样一行字,“请注意:无论业主选择哪种方式,业主均应明确知悉对整体卫浴外部装饰工程的目的仅为提升房屋美观,业主对所交房屋已达交付标准并无异议。”
对此,多位业主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这个烟道,我的销售人员告诉我,你可以自己开,但是你要自己负责,他们不管。”另一名已经入住的业主表示。
“样板房就是一个用来居住的公寓,有床、电视、冰箱,还有厨房这个区域。没有烟道,你在样板房里设置厨房干什么,这不是误导我们吗?”
现场有业主提供了一张瑞驰万隆广场的广告传单,传单上有“多层带电梯洋房公寓”“公寓建面”等字样。
2月25日中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在未透露身份的情况下,跟随业主来到瑞驰万隆广场售楼处。“我们的性质是商务办公,可以当公寓住,也可以办公。”一名工作人员称,在销售房产时,也是这样向购房者表达的。
记者尝试联系瑞驰万隆广场的销售经理周某,表明身份后,周经理表示不接受采访,“对于业主的问题,我们都已经回答了。”记者又询问是否可以联系接受采访、解释问题的部门,对方称“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