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维权显身手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1年08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讯(记者 陈乃彰 通讯员 夏丽萍) 既要“锦上添花”,更需“雪中送炭”。近日,乳山市总工会经过多方努力,为一名残疾职工孙某提供了法律援助,彰显了工会的责任与担当。近年来,乳山市总工会秉承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职工“娘家人”,为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着力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孙某是乳山市一家大型企业职工,2016年1月26日,孙某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未向公司说明情况,也未履行请假手续,之后一个多月,孙某也未回到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上班。2016年3月21日,经过班组向孙某确认,孙某已经没有意愿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合同的证明,放入其档案中,办理了档案托管。
  孙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了眼疾,生活非常困难。新冠疫情期间,社区工作者在对辖区住户排查时,了解到孙某的情况。孙某认为自己的交通事故发生于上班途中,属于工伤,某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给孙某造成了损失,公司应给予孙某经济补偿、医疗费、生活费、社会保险费、病假工资等共计10万元,并恢复与孙某的劳动关系。但是孙某的诉求未得到某公司的支持,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孙某于2021年4月19日向乳山市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市总工会第一时间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调解。
  案件受理过程中,乳山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了解,先后三次召集孙某和某公司代表进行协商。由于孙某个人原因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单位无需向他支付病假工资和住院治疗费。在住院期间,由于他本人未及时报销,也未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错过了报销时效,造成发生的医疗费没有及时得到补偿,而且依照现行医保报销政策,这笔医疗费实际上已不能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在乳山市总工会的协调下,某公司体会到到孙某生活的困难,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同意向孙某提供一次性生活救济金人民币伍万元。孙某也予以理解,同意公司的做法。在市总工会的主持下,孙某与某公司签订了调解协议。
  协议签完后,某公司伍万元生活救济金很快打到孙某账户。孙某对市总工会的热情帮扶非常感激,委托社区工作人员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