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烟台11月4日讯(记者 闫丽君 通讯员 张永杰) 记者从烟台高新区综合管理部获悉,今年以来,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积极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制度,通过公开发布“红黑榜”,着力强化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安高新”建设。
“红黑榜”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为主要指标,将符合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控制体系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和规范完备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红榜”;将符合食品安全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严重缺失、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因食品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榜”。对被列入“黑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目前,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共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7期,公示“红榜”上榜单位16家、“黑榜”上榜单位14家。“红黑榜”制度的实施创新了监管方式,进一步巩固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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