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中心城区6日启动居民达标供暖
比2020年又提前了一天,不需用户多交钱
2021年11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 张焜)11月4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中心城区提前启动居民达标供暖的通知,潍坊市决定中心城区于11月6日12时启动居民达标供暖。近年来潍坊市每年都提前和延后供暖时间,今年正式达标供暖时间,比2020年又提前一天。
  通知中明确,根据当前气温和天气预报情况,经潍坊市政府同意,决定中心城区(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于11月6日12时启动居民达标供暖,包括供热企业集中供暖的居民小区和其他单位管理的燃气锅炉、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
  各区、市属相关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按时达标供暖。同时,要扎实做好低温运行和提前达标供暖期间的居民采暖用热量(含分布式集中供暖居民小区)核查统计工作,确保财政补贴按时足额拨付到相关供热企业、单位。各县市和滨海、峡山开发区参照执行。
  今年10月21日,潍坊市政府召开全市冬季供热保障工作视频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保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群众温暖过冬。这次会议上提到,潍坊市将在保持居民采暖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坚持将常态化延长供暖时间这一惠民制度继续延续下去。
  11月1日12时起,潍坊中心城区启动供热低温运行。11月3日16时50分,潍坊市气象台发布重要天气预报,称受强冷空气影响,预计6日夜间到8日,潍坊市将出现强降温、大风和小雨雪天气。
  据了解,根据《潍坊市供热条例》规定,潍坊市法定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4日12时至次年3月15日12时,但为提高群众生活品质,近年来潍坊市会视天气状况提前和延后供暖时间,延长供暖发生的热源成本由政府承担,水电人工等成本由供热企业承担,不需用户多交一分钱。
  早在2017年,潍坊市高新区在11月8日就开始提前供暖。城区各大热企也陆续启动低温试运行。
  2018年11月2日,潍坊中心城区提前13天启动供热低温试运行,11月3日城区各热源厂全部完成点火,市政热网逐步提温,到11月6日中午城区大部分供热小区居民家中暖气已经温热。2019年3月14日和22日,潍坊中心城区先后2次延长市民供暖时间,供暖结束时间由原来的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4日24时,共延长9天。
  2019年11月7日,潍坊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提前启动2019-2020年度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暖的通知》,要求各区(开发区)立即组织供热企业启动供暖工作,于11月10日开始全面提温,13日零时确保全面达标供暖。2020年3月13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延长中心城区2019-2020年采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潍坊中心城区延长7天供暖,延长至3月22日。
  2020年,潍坊中心城区于11月3日提前开始低温试运行,11月7日开始正式达标供暖,比法定供暖时间提前8天。2021年3月,又延长供暖11天,至3月26日,让供暖天数达到了139天。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