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这个市场严禁分割封锁垄断
2021年11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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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9日讯 近日,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了《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8日。
  《滨州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房产测绘应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竞争原则,遵守执业规则和职业道德。禁止测绘成果质量低劣和恶性竞争情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分割、封锁、垄断房产测绘市场。并对房产测绘服务中介机构管理、房产测绘成果监督检查、房产测绘成果备案管理做了明确规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全市房屋面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拟定房屋面积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房产测绘行业标准与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房产测绘成果审核、备案管理、利用服务工作。其他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本辖区房屋面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房产测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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